位于京津两大城市中间和环渤海经济圈的腹地。是一个发展中的新兴城市。市区北距首都40公里,南距天津市中心60公里,距首都国际机场70公里,距天津新港100公里。所辖一区两市六县也全部环绕在京津两市周围,素有”京津走廊”之称。廊坊在明代还是一个村庄,因其附近有珐琅寺庙宇,取其谐音为廊坊。清光绪年间,京山铁路修建后在此设站,这个村庄才逐渐发展起来。如今的廊坊已成为河北省乃至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廊坊市的最大优势是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具有一流的基础设施。公路交通十分发达,有京开、京哈、京津、京福、津保五条国家级公路穿越境内,与40多条地方公路构成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公路密度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铁路运输极为方便,境内有京山、京沪、京九、大秦、津保等干线铁路通过,通车总里程300公里,有7个区市县设有铁路客货运输站;特别是被誉为共和国”黄金通道”的京津塘高速公路穿越我市市区并设有进出口,为廊坊沟通京津两市和机场、港口的联系创造了便利条件。廊坊市地处中纬度地带,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春季干旱多风沙,秋季秋高气爽,冷热适宜。景点:大围河清真寺大马庄清真寺新世纪步行街文明中华园东方大学城等
廊坊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